关于华夏阿尔法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1-08-0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阿尔法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阿尔法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阿尔法精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93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937,以下简称“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8月4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各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8月5日起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中原证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广发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浙商银行已自2021年8月4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www.swhysc.com 400-800-0562
2 申万宏源证券 www.swhysc.com 95523、400-889-5523
3 中原证券 www.ccnew.com 95377
4 恒泰证券 www.cnht.com.cn 956088
5 长城证券 www.cgws.com 95514、400-6666-888
6 广发银行 www.cgbchina.com.cn 400-830-8003
7 浙商银行 www.czbank.com 95527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