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4-0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等机构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4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九江银行等机构办理天弘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85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852)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21年4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各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6
网站:www.jjccb.com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站:www.srcb.com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7
网站:www.hrbb.com.cn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2
网站:http://www.njcb.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