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 一、有关情况说明 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等类似表述的,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等前提下,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 投资。 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 3、本公司在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二、风险提示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 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经营风 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企业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及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高、 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 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 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或面临较大波动,个股投资风险加大。因此,基金 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企业不确 定性更大的风险,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 的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 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 (股票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 动。 (3)企业退市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企业进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 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 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4)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 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5)转板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和 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 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 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 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