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2021-03-06
关于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的
公告
为了保护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4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50)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本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将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合计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该类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