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一]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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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2年3月2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债券 “CRBKMO 7 1/2 10/05/27 REGS”、“GTLKOA 4.8 02/26/28”、“KERPW 6 3/4 10/27/27 REGS”、“METINV 8 1/2 04/23/26 REGS”、“ALFARU 5.95 04/15/30 REGS”、“MHPSA 6 1/4 09/19/29 REGS”、“VODUKR 6.2 02/11/25 REGS”, 采用彭博BVAL估值。 基金管理人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恢复彭博BGN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