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4-12-14
投资)业务公告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Y类份额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4日
投资)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科创板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16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3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上证科创
公告依据 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
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2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2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 2024年12月16日
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 - - - 科创板ETF联接
基金简称 Y
下属分级基金的 - - - 022950
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 - -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销售。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
资基金业务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
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Y类份额自2024年12月16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投资)业务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
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科创板ETF联接Y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万 0.60% -
50万≤M<100万 0.30% -
M≥100万 1,000元/笔 -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
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该类基金份
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业务公告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
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科创板ETF联接Y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注: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Y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12月16日起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销售机构将按照与
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
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序号 机构全称 公司网站 客服电话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howbuy.com 400-700-9665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1234567.com.cn 400-181-8188
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ngmi.cn 020-89629066
投资)业务公告
4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funds.com 400-159-9288
5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kenterui.jd.com 400-098-8511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oc.cn 95566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cb.com 9553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
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三)风险提示: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
投资)业务公告
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
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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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