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07-13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1】161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第13条“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第7条“募集总规模上限及控制方案”)。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8、本基金按照人民币1.00元的份额初始面值发售。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9、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该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查询,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1、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2、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的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15、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刊登在《证券日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或减少其他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咨询,也可以拨打销售机构的客服热线咨询认购事宜。
19、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如果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资产可能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
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为了更好管理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可以参与信用衍生品的投资,该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1、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A /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
合C
基金代码: A:011523 C:0115242、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初始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6、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分类方法、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7、募集总规模上限及控制方案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处理方
式如下:
(1)若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则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募集期内任一基金份额发售日(含募集首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人民币80亿元,则该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即募集期末日),本基金自募集期末日的次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末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募集期内需交纳的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8、认购的限额
(1)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募集方式: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0、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1、募集规模下限: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12、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直销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大厦(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2栋33层
直销业务电话:0755-82785257
直销业务传真:0755-827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站:
https://trade.qhlhfund.com/kfit/page/frame/Login.jsp,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等支付渠道。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本基金。
13、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廖昀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薛晓奥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王宇昕
网址:www.yingmi.cn
(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廖院艺
电话:010-61840600
网址:www.danjuanfunds.com
(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人:林天赐
电话: 010—59403028
传真: 010—59403027
客服电话: 95055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邮政编码:310000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电话:0571-88911818-8554
传真:0571-86800423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1101685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张佳慧
网址:http://www.leadbank.com.cn/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267号金融服务广场2期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桑卓雅
电话:021-2069-1935
(1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网址:www.wacai.com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汗青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jinrong.suning.com
(1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1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于秀
客户服务热线: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韩宇琪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刘芸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龚江江
网址:www.jjmmw.com
(1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7006009-8015
传真:027-87006010
联系人:陈玲
网址:www.buyfunds.cn
(1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www.ifastfinancial.com.cn
(2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85097302
传真:010-85712195
网址:www.harvestwm.cn
(2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电话:4006997719
传真: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
网址:www.xiquefund.com
(2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鲁志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58
联系人:王国壮
网址: www.tdyhfund.com
(2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电话:010-56580660
传真:010-56580666
客服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王重阳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传真: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董宣
网址:www.yilucaifu.com
(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8845312
传真:010-58845306
联系人:孙德馨
网址:www.chtfund.com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fundzone.cn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慧
网址:www.hexun.com
(2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网址:www.marketsir.cn
(2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15321711533
传真:010-59013707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3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010-5905370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3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15
传真:021-8035961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noah-fund.com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9
电话:4007-006-665
联系人:黄以宁
网址:www.ehowbuy.com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网址:wap.newone.com.cn
(3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toutoujinrong.com
(3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6537-0077*24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goutong.com
(3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266
传真:0755-82558166
联系人:彭洁联
网址:www.essence.com
(38)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电话:021-68595698
联系人:茆勇强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3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网址:www.njzq.com.cn
(40)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电话:021-20655746
联系人:党敏
网址:www.huajinsc.cn
(4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沈骁佳
电话:021-33768132-801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电话:021-60810418
传真:021-60810695
联系人:杨涛
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4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198号一座世纪汇广场29楼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021-61118795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www.95579.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4、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15、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500万元≤M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备注:M为基金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法: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0%,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得到98,864.23份A类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6、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7、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1、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trade.qhlhfund.com/kfit/page/frame/Login.jsp,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等支付渠道。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本基金。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具体参照本公司网上交易限额提示。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3)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640-0099(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二)直销柜台
1、个人投资者(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c、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
d、出示预留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e、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委托书(个人)》(如开通传真交易);
f、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自然人);
g、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h、签署《风险提示函》。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a、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2119200888811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215
b、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5928845910708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8584001032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并需提供下列资料:
a、由本人签字确认的《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划付的认购资金在办理认购手续时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时);
c、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经公证的《基金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基金直销资金专户。若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未到达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该笔交易无效。
3)在基金募集期内,经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失败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认购申请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机构投资者(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复印件)(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资产管理人以管理的投资组合名义自行办理账户类业务的,需提供资产管理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及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投资组合的批复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b、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若是开立产品户,则需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经办人签章;
c、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原件);
d、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直销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e、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直销传真委托协议》(适用于选择“传真业务”事项)一式两份;
f、预留关联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包括《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g、法人代表的加盖机构公章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h、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风险提示函》;
i、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j、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k、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l、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关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的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备忘录、公司章程等受益人证明文件;
m、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机构信息采集表》;
n、加盖机构公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o、若是产品户,还需加盖机构公章的产品备案函。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a、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2119200888811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215
b、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5928845910708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8584001032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并需提供下列资料:
a、填写完整并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原件);
b、认购资金已划出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划付的认购资金在办理认购手续时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基金直销资金专户。若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未到达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该笔交易无效。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投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
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大厦(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2栋33层
法定代表人:吴昱村
联系人:张绍东
电话:0755-23695990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罗菲菲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三)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大厦(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2栋33层
联系人:余伟维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相关情况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第13条“其他销售机构”部分。
(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大厦(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2栋33层
法定代表人:吴昱村
成立时间:2015年8月7日
联系人:陈艳
电话:0755-25129526
传真: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400-640-0099
网址:www.qhlhfund.com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联系人:邢向宗
经办注册会计师:邢向宗、罗寿华
电话:+86 10 8566 5588
传真:+86 10 8566 5120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