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04月15日更新)
2022-04-15
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04月15日更新)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
26日证监许可[2021]267号《关于准予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
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4月2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
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
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
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本基金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具体风险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七、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
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
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
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2月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
外。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2
九、基金的投资.............................................................................................................................65
十、基金的业绩.............................................................................................................................80
十一、基金的财产.........................................................................................................................8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92
十七、侧袋机制.............................................................................................................................98
十八、风险揭示...........................................................................................................................10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9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1
二十五、备查文件.......................................................................................................................142
一、绪言
《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
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本基金:指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后的版
本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包括颁布机关对
前述文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或有权机
构对该交易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15、中国存托凭证/存托凭证/CDR: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
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交易日:在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
交易日。具体交易日安排,由两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布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
14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层
法定代表 经雷
人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DWSInvestmentsSingaporeLimited30%,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安国勇先生,联席董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
国民航总局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业务部经理,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
心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副行长(挂
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
尤彦媚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曾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5月起任职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
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
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
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
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Holger Wilhelm Naumann先生,董事,德国籍。曾任DWS Investment GmbH子公司管
理、业务发展、业务区域控制欧洲负责人,DWS资产管理(德国)管委会成员、COO,DWS资
产管理(欧洲)COO,RREEF Management GmbH RREEF德国负责人,DWS全球COO,德意志资
产管理全球COO, DWS管理委员会成员、亚太区负责人,现任DWS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董事会主席、亚太区负责人。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
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
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
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
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
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袁管华先生,监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
司副处长、银行监管一司处长;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处长,江西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
员;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正局级巡视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监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财务部总监。
高华女士,监事,法学硕士,中共党员。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流程分析师,2011
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内审主管,2013年11月加入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合规管理部稽核组执行总监。
龚康先生,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杨竞霜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研究生,美国籍。曾任日本恒星股份有限
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盛集团核心策略部副总裁,瑞银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瑞信集
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0年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储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2、首席风险官及投资总监
张敏女士,首席风险官,博士研究生。曾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2010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归凯先生,成长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国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4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策略组投资总监。
胡涛先生,平衡风格投资总监,MBA。曾任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金公司股票研
究经理,长盛基金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泰达宏利基金专户投资部副总经
理、研究部研究主管、基金经理等职务。2014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GARP策略组投资总监。
洪流先生,平衡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新疆金新信托证券管理总部信息研
究部经理,德恒证券信息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研究发
展中心高级研究员、理财服务中心首席理财分析师,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客户资产管
理部副总监,圆信永丰基金首席投资官。2019年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上
海GARP投资策略组投资总监。
张金涛先生,价值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金公司研究部能源组组长,润
晖投资高级副总裁负责能源和原材料等行业的研究和投资。2012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海外研究组组长、策略组投资总监。
胡永青先生,投资总监(固收+),硕士研究生。曾任天安保险固定收益组合经理,信
诚基金投资经理,国泰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2013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策略组组长。
赵国英女士,投资总监(纯债),硕士研究生。曾任天安保险债券交易员,兴业银行资
金营运中心债券交易员,美国银行上海分行环球金融市场部副总裁,中欧基金策略组负责
人、基金经理。2020年8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茜女士,养老金投资总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武汉市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部总
经理助理,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长盛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策略组组长。
3、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谭丽女士,硕士研究生,20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北京海问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职务。2007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投资经理、策略组投资
总监,现任价值风格投资总监。2017年6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任嘉实沪港深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2日任嘉实 3 年封闭运作战
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11日至今任嘉实新消
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6日至今任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14日至今任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9月5日至今任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月8日至今
任嘉实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9月21日至今任
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4日至
今任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27日至今任嘉实价值臻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27日至今任嘉实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3月2日至今任嘉实价值创造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无历任基金经理。
4、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首席风险官张敏女士,裕远
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邵健先生,价值风格投资总监谭丽女士,成长风格投资总监归凯先生,
成长风格投资总监姚志鹏先生,大制造研究总监刘杰先生,大消费研究总监吴越先生,大
周期研究总监肖觅先生。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
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
总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总监及资深基
金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合规风控工作,并保证合规管理部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合规风控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
工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
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
术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
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
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
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察长、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合规管理部门持续完善“风险责任授权体系”机
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确保所有识别出的关键
风险点均有对应控制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
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拾亿零捌佰零壹万陆仟贰佰捌拾陆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3人, 100%以上员工拥有大
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的资
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
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
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
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102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
2052.44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
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
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
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
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
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
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
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
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
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
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
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
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
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人员和控制
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
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
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
05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罗毅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22 传真 (0755)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B座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B座2
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802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3层B区
电话 (025)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36层05-06单
元
电话 (020)29141918 传真 (020)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2、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
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iticbank.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司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江逸舟、赵守良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
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10)58560666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李雪萍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http://www.hxb.com.cn;
http://www.95577.com.cn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联系人:詹全鑫、张扬眉
电话:(020)38322256
传真:(020)87310955
客服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http://www.cgbchina.com.cn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青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82080406
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
网址:http://www.bank.pingan.com
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6528,962528上海、北京地区
网址:http://www.nbcb.com.cn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6层
司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电话:021-38523692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http://www.srcb.com
18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号
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85605006
传真:(010)85605345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
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电话:0532-68629925
传真:0532-68629939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2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电话:(0571)87659056
传真:(0571)87659554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http://www.czbank.com
2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电话:0769-22111802
传真:0769-23156406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http://www.dongguanbank.cn/
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刘静
电话:(025)86775044
传真:(025)86775376
客服电话:4008896400
网址:http://www.njcb.com.cn
2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http://www.jsbchina.cn
2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http://www.cbhb.com.cn
2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
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电话:0755-25188781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961200(深圳)
网址:http://www.4001961200.com
26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网址:http://www.yantaibank.net
2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号大连
银行华昌支行3楼
法定代表人:彭寿斌
联系人:沈宗达
电话:0411-82311936
传真:0411-82311731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2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号
法定代表人:邓新权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
网址:http://www.hrbb.com.cn
29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联系人:彭彦曦
电话:023-63792129
传真:023-63792238
网址:http://www.cqcbank.com
3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司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http://www.drcbank.com/
31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475
客服电话:40086-96779
网址:http://www.xacbank.com
3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电话:0512-69868390
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电话:0512-96067
网址:http://www.suzhoubank.com
33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俞敏
联系人:吴白玫
电话:0591-87838759
传真:0591-87388016
客服电话:4008939999
网址:http://www.fjhxbank.com
34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1363
份有限公司 号
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联系人:孔张海
电话:0575-84788101
传真:0575-84788100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http://www.borf.cn/
35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联系人:张华阳
电话:0416-3220085
传真:0416-3220017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http://www.jinzhoubank.com
36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828号鑫远杰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卫忠
联系人:杨舟
电话:0731-89828900
客服电话:0731-96599
网址:http://www.hrxjbank.com.cn
37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财富
汇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蒋丹
联系人:陈静
电话:0759-3309132
传真:0759-2631600
客服电话:4000961818
网址:www.gdnybank.com
38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联系人:马杰
电话:0871-65236624
传真:0871-65236614
客服电话:0877-96522
网址:www.ynhtbank.com
39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
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诺金
联系人:田力源
电话:0371-61910219
客服电话:95186
网址:http://www.zybank.com.cn
40 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电话:024-82280563
网址:jinjiwo.com
41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
司 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42 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
公司 口悦府广场1号楼1708室
法定代表人:陈峣
电话:022-59006885
网址:www.jsrxfund.com
43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4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
司 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jjmmw.com;https://www.zlfund.cn
4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4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
限公司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4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号邮电新闻大
司 厦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静如
电话:010-59601366-7024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http://www.myfund.com
4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4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
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 85097302
传真:--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50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15层
公司 1809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51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52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
公司 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褚志朋
电话:021-60818730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53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
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53572363
传真:010-59313586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5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
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5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55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
司 A座1503
法定代表人:鲁志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56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106室-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57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402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秦琼
电话:021-80134149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http://www.fundhaiyin.com
58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
公司 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5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
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60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
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8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61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
层内10层1012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郑雅婷
电话:010-53579668
6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63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
司 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http://www.zzwealth.cn
64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
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姜颖
电话:13522549431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65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海
德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6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
公司 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仲甜甜
电话:010-59336492
传真:010-59336510
客服电话:010-59336512
网址:http://www.jnlc.com
6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6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
昆泰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010-59053700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life.sinosig.com/
6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7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7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7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7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
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7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
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7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7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7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7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8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西塔楼21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8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
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8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
厦)6、10、12、15、16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http://www.dxzq.net
8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
方证券大厦、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
2号楼3-6层、12层、13层、22层、25-27层、
29层、32层、36层、38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王凤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8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
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电话:(010)59355997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8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
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电话:(021)62821733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网址:http://www.cgws.com
8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8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http://www.gzs.com.cn
8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http://www.njzq.com.cn
8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许嘉行
电话:(0571)87901912
传真:(0571)87901913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9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
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9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http://www.hazq.com
9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http://www.dgzq.com.cn
9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9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
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传真:(021)50372474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http://www.bocifunds.com
9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9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楼中航资本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9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
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16168
传真:(029)87406710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www.west95582.com
9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
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 910116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10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
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 -87789160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0571)96336、962336(上海地区)
网址:http://www.ctsec.com
10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
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10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
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1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http://www.gjzq.com.cn
10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
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岑妹妹
电话:027-87617017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1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
话
网址:http://www.htsec.com
10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
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甘蕾
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http://www.wlzq.cn
10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
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张玉莛
电话:010-85127609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http://www.mszq.com/
10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10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
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493
传真:(010)63081344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http://www.nesc.cn
111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
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1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http://www.glsc.com.cn
113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
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电话:(0731)84403347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http://www.cfzq.com
11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李昐昐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http://www.ccnew.com
11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http://www.csco.com.cn
1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9、16-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11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http://www.jyzq.cn
11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http://www.hfzq.com.cn/
11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http://www.hlzq.com
12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路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董晶姗
电话:(010)83991737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http://www.grzq.com
121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
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12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布前
电话:(010)68085771
传真:(010)68086282
客服电话:400-0099-886
网址:www.gwgsc.com.cn
12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
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尹铮铮
电话:010-86499807
传真:021-61049870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http://www.lczq.com/
12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3-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12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国际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网址:http://www.shzq.com
12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
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http://www.xsdzq.cn
12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
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http://www.guodu.com
12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
香苑恒泰证券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http://www.cnht.com.cn
12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13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http://www.jhzq.com.cn/
13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1600号1幢32层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姚盛盛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http://www.ajzq.com
13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
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400-898-4999
网址:http://www.hrsec.com.cn
13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
海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林海峰联系人:谭广
锋电话:0755-86013388-80618传真:-客服电
话:95017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或
http://www.txfund.com
134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
司 区4号楼法定代表人:盛超联系人:林天赐电
话:010-59403028传真:010-59403027客服电
话:95055网址:http://www.baiyingfund.com
13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法
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屠彦洋电话:95021传
真:(021)64385308客服电话:400-1818-188网
址:http://www.1234567.com.cn
13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龙时代广场 B 座法定代表人:祖国明联系人:
韩爱彬电话:021-60897840传真:0571-
26697013客服电话:400-0766-123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3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
花顺大厦法定代表人:吴强联系人:林海明传
真:0571-86800423客服电话:952555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3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
表人:王锋联系人:冯鹏鹏电话:025-66996699-
887226传真:025-66996699-887226客服电话:
95177网址:http://www.snjijin.com/
13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法定代表人:张俊联
系人:张蜓电话:021-20219988-37492传真:
021-20219923客服电话:021-20292031网址:
https://www.wg.com.cn/
14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
司 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法定
代表人:穆飞虎联系人:韩宇琪电话:010-5898
2465传真:010-6267 6582客服电话:010-6267
5369网址:www.xincai.com
14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
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黄祎联系人:徐亚丹电
话:021-68882280传真:021-68882281客服电
话:400-799-1888网址:
https://www.520fund.com.cn/
142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
2719室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邱湘湘电
话:020-89629019传真:020-89629011客服电
话:020-89629066网址:http://www.yingmi.cn
14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法定代
表人:李骏联系人:隋斌电话:4000988511传
真:010-89188000客服电话:95118网址:
kenterui.jd.com
144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
技中心C座17层法定代表人:李楠联系人:侯
芳芳电话:010-61840688传真:010-61840699客
服电话:400-159-9288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住所及办公地址
01-12室
法定代表人 毛鞍宁 联系人 王珊珊
电话 (010)58152145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21]267号文注册。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间
1、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三)基金份额的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为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设置相应费率、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及场所、募集对象、募集目标
1、募集期限: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3日。
2、募集方式及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不时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本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募集期内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确认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的认购
1、认购程序: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1.00元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认购费用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1.00元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归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50)/1.00=98,864.73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可得98,864.73份基金份额。
5、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4月2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
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
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以外其他证
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1年7月26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日的
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和定投,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先认购或申购的份额先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应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含本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
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等非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如出
现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或遇港股通交易的非交收
日而导致延迟交收,赎回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
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本基金
份额登记机构确认申购或赎回的,申购或赎回生效。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若申购未被确认,则申购款项(无利息)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会被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者应及时查询。
4、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内容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
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
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
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
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
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
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
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
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
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相
关公告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或者新增基金申购或赎回的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1、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500万元 1.2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21年6月29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T)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本基金按以下方法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
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
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
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
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
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
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
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
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
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
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
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5、同一债券/股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股票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
8、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
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港币的中间价。
税收: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境内外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涉及的境
外交易场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
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
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9、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
估值。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
因,双方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担任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负责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就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B、净值差错处理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
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
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错误,基金份额
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
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
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
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
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如能证明基金托管人计算正确的,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否
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时,所造成
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或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等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市场规则变更等非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
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仍未能发
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针对净值差错处理,如果法律法规或证监会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行
业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平等和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处理原则。
C、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D、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E、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
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
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
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F、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
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G、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
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告。季度报告的编
制,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的两
个月内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季度报表完成当日,以约定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完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15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
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在收到后2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
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
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如果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报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可以出具复
核确认书(盖章)或以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检查。
(七)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
商或者调解解决。托管协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
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管辖。
(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A、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
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B、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
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
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C、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
和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
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
现、结算保证金相关规定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4)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期限。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并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
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发送
1、开户确认书和交易对账单
首次基金交易(除基金开户外其他交易类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寄
送或邮件发送开户确认书和交易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账单
每月向定制电子对帐单服务的份额持有人发送电子对帐单。
3、由于投资者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错误、未及时变更或邮局
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或准确送达。因上述原因无
法正常收取对账单的投资者,敬请及时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查询、核
对、变更您的预留联系方式。
(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服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有关规则另行公告。
(三)在线服务
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1、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
息查询。
2、信息资讯服务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
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3、网上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网上直销交易业务。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通过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
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四)咨询服务
1、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
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
(010)85712266,传真:(010)65215577。
2、网站和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http://www.jsfund.cn
电子信箱:service@jsfund.cn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本基金的临时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
序号 临时报告名称 披露时间
1 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年4月28日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21年5月29日
3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2021年7月22日
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21年7月23日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 2021年9月1日
的公告
6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2021年9月16日、17日、22日暂 2021年9月14日
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 2021年9月18日
的公告
8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2021年9月29日、30日暂停申 2021年9月27日
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在网上直销开展基金认 2021年9月28日
购、申购、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2021年10月14日暂停申购、赎 2021年10月12日
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11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 2021年10月14日
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北京证 2021年11月16日
券交易所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1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通 2021年12月3日
网上直销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告
1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持 2021年12月3日
卡人开通网上直销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告
15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2021年12月24日、12月27日暂 2021年12月22日
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1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持续完善客户身份 2021年12月24日
信息的公告
17 关于嘉实价值臻选混合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3 2021年12月27日
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1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2年非港股通 2022年1月21日
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安排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住
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募集的文件。
2、《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
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