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3-09-27
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1日,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937,643,792.54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5.16%,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937,643,792.54份,表决结果为:937,643,792.5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3.5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3年9月2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变更注册,并对《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据此拟定了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67号(《关于准予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二)修订后的法律文件的生效
本公司将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文件于2023年9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进行相应调整,届时详见本公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