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青岛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12-2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青岛银行为销售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
21日起新增委托青岛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
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青岛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新增青岛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657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003 A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004 C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011 6 A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012 6 C
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167
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328 A
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329 C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电话:0532-68629956
传真:0532-68629939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二、通过青岛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青岛银行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青岛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
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011;C类
010012)。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青岛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青岛银行为准,且
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青岛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青岛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青岛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
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青岛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四、通过青岛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12月21日起在青岛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011;C类
010012)暂未开通A类和C类份额互转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
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青岛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