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1-03-05
华夏鼎润债券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鼎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代码: , 类基金份额代码: )自 年 月 A 010979 C 010980 2021 3 4 日起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年 月 日起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 2021 3 5 务办理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华泰证券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网查询销售机构信息。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 95597 华泰证券网站: ; www.ht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 。 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