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1-2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自2021年1月29日起,投资者可在各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各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天弘国证A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1) A类:010953
C类:010954
天弘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2) A类:010824
C类:010825
注: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止;
2、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3日止。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根据各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7
网站:www.hxb.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