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2021-01-12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C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5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A 类份额和C 类份额合并计算,下同)。具体业务规则如下: 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8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可于次日提前结束募集,自次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