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0-10-31
兴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30日
送出日期:2020年10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业研究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10460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邹慧 2004年09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投
投资目标 研团队对行业策略和公司基本面系统及深入的研究,精选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
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投资范围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充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行业
配置策略结合精选个股策略,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组合比例,有效分散风险,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
(三)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四)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五)可交换债券
投资策略、(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七)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1.20%
认购费 100万≤M<200万 0.80%
200万≤M<500万 0.50%
500万≤M 1000.00元/笔
M<100万 1.50%
申购费(前 100万≤M<200万 1.00%
收费) 200万≤M<500万 0.60%
500万≤M 1000.00元/笔
赎回费:N为持有期N<7天1.5%;7天≤N<30天0.75%;30天≤N<1年0.5%;1年≤N<2
年0.25%;N≥2年0%;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
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
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00%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
有说明,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