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2021-02-0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等。本次修订后的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现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
1、基金合同涉及修改内容
(1)“投资范围”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基础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置比例。”
(3)“投资限制”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基础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4)“估值方法”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
“1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基金合同“前言”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
“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6)“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根据上述修订一并调整。
2、托管协议涉及修改内容
《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一并调整。
3、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1年2月4日起生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文本将于同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披露。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
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