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发售期的公告
2021-01-2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发售期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核心资产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4,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发售期调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6日(含)。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其规定为准。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9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
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发售时间调整情况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具体风险揭示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