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10-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新驱动混合,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06)自2020年10月21日起公
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9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
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国瑞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0月22日起在长城国瑞证
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长城国瑞证券的规定为准,长城国瑞证券业务
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长城国瑞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长城国瑞证券网站:www.gwgs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
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
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
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