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09-3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驱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的规定,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新驱动混合,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06)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
(含)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9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
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0年10月21日起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为准,
中国光大银行业务办理状况亦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