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09-30
华夏创新驱动混合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驱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的规定,华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新驱动混合,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06)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 (含)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9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 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0年10月21日起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为准, 中国光大银行业务办理状况亦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