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3-07-07
关于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7月7日
起,东方证券将增加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010128 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A
010129 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C
投资人可在东方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
定投、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东方证券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
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方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上
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
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方证券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
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方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
告。
投资人在东方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
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