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通知
2025-09-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
通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聘请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对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价。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调整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见下表“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变化一览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
本次风险等级的调整事项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变化一览表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调整前风险等级 调整后风险等级
164206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低风险(R2) 中风险
(R3)
010118 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低风险(R2) 中风险
(R3)
006898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低风险(R2) 中风险
(R3)
014201 天弘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风险 中高风险(R4)
(R3)
159685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风险 中高风险(R4)
证券投资基金 (R3)
017547 天弘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风险 中高风险(R4)
(R3)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