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祥琪混合:2022年第3季度报告
2022-10-26
宝盈祥琪混合C
宝盈祥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2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0 月 26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祥琪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9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3,005,449.8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 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 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 定收益类资产投资获取稳定收益,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 类资产的投资增强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 产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 策略和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八个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 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险和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祥琪混合 A 宝盈祥琪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965 0099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50,067,548.65 份 2,937,901.2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宝盈祥琪混合 A 宝盈祥琪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7,004.10 -1,945.04 2.本期利润 -6,947,319.47 -140,753.9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63 -0.047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3,211,778.36 2,799,336.8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43 0.952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祥琪混合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63% 0.44% -3.78% 0.26% -0.85% 0.18% 自基金合同 -4.57% 0.37% -0.25% 0.29% -4.32% 0.08% 生效起至今 宝盈祥琪混合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70% 0.44% -3.78% 0.26% -0.92% 0.18% 自基金合同 -4.72% 0.37% -0.25% 0.29% -4.47% 0.0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 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将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姓名 职务 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 离任日 业年限 期 期 吕姝仪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 本基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硕士。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 基金、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 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 经理助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5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 年 9 月在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 2022 公司任债券交易员,2015 年 9 月 吕姝仪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年 5 月 - 10 年 至2017年12月在东兴证券股份有 金、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25 日 限公司基金业务部任基金经理。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庆 9 个月 2017 年 12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宝盈中债 盈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基金经理。中国国籍,证券投 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先进 侯嘉敏先生,美国南加州大学金融 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022 工程硕士。2015 年 11 月加入宝盈 侯嘉敏基金、宝盈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年 7 月 - 6 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 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 2 日 基金经理助理。中国国籍,证券投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能源 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 3 季度,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国内经济总体延续恢复发展态 势,但仍面临压力。消费方面,1-8 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仅增长 0.5%。投资方面,房地产投资仍面临下行压力,1-8 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收缩 7.4%;基建投资显著提速,8 月全口径基建投资同比增长 15.4%,创年内新高;制造业投资仍保持强劲,1-8 月制造业累计同比增长 10.0%。进出口方面,8 月出口金额同比增速较 5-7 月 17.6%的平均水平下降至 7.1%,进口金额同 比增速回落至 0.3%。通胀方面,主要工业品价格同比增速逐月下行,8 月居民消费价格略低于预期。金融市场整体稳定,股市震荡下行,上证指数下跌 11.01%,深圳成指下跌 16.42%,创业板指下跌 18.56%。因核心通胀超预期,长端美债收益率先下后上。10 年期国债先下后上,中美利差持续倒挂。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以信用债为底仓配置,适度增加了久期;灵活参与股票投资,注重增速和估值的匹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祥琪混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54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4.63%;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祥琪混合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52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7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8,409,695.53 39.94 其中:股票 58,409,695.53 39.9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9,594,258.53 54.43 其中:债券 79,594,258.53 54.4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210,995.03 5.61 8 其他资产 18,817.85 0.01 9 合计 146,233,766.9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7,682,654.00 5.26 C 制造业 42,178,603.53 28.8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731.00 0.02 J 金融业 2,489,175.00 1.70 K 房地产业 4,287,600.00 2.9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65,300.00 1.1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1,632.00 0.0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8,409,695.53 40.00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5,500 10,298,750.00 7.05 2 600309 万华化学 80,300 7,395,630.00 5.07 3 600348 华阳股份 345,000 6,303,150.00 4.32 4 601238 广汽集团 500,000 6,065,000.00 4.15 5 601615 明阳智能 240,000 5,791,200.00 3.97 6 600048 保利发展 238,200 4,287,600.00 2.94 7 600887 伊利股份 126,800 4,181,864.00 2.86 8 600690 海尔智家 154,900 3,836,873.00 2.63 9 601166 兴业银行 149,500 2,489,175.00 1.70 10 600585 海螺水泥 83,100 2,394,111.00 1.6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8,129,731.51 5.5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1,229,899.74 48.7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34,627.28 0.1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9,594,258.53 54.51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8962 21 海通 10 100,000 10,361,821.92 7.10 2 188195 21 光证 G2 100,000 10,241,901.37 7.01 3 188399 21 银河 G5 100,000 10,191,080.00 6.98 4 188736 21 国君 12 100,000 10,152,190.69 6.95 5 149640 21 申证 15 100,000 10,145,115.07 6.95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除 21 海通 10、21 光证 G2、21 平证 09、21 国君 12、21 银河 G5 的发行主体外未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 2021 年 10 月 14 日,根据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 号),海通证券在执行奥 瑞德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对奥瑞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充分关注,仅执行了询问及检查“三会”记录、用印记录等程序,未获取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并保存于奥瑞德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未对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必要的审阅和查看,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能发现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奥瑞德及其子公司涉及民间借贷事项违法违规,海通证券在奥瑞德已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借款纠纷被提起诉讼的情況下,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对奥瑞德涉及的民间借贷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仅获取了奥瑞德董事会出具的书面声明等内部证据,未获取相关借款合同、起诉状、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外部客观证据,未执行向法院及案件代理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核查的工作程序,未通过法院庭审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检索有关案件信息,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未依法披露其相关重大借款合同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奥瑞德资金;奥瑞德未将上述借款纠纷所涉及的借贷资金记入财务账簿,其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且对相关借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和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未按法律相关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海通证券未 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涉嫌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情形,在 2018 年 5 月 2 日出具并由奥瑞德在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的《2017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和《2017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 虚假记载等问 题。因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100 万元,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2022 年 1 月 18 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 律处分的情况公示》,存在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相关责任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等问题,因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对海通证券通报批评;对倪煜、张瑞华公开谴责;对陈若琪公开谴责,暂不受理其出具的业务文件三十六个月,并向相关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2021 年 11 月 16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光大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融资融券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风控 措施执行不到位。2020 年 9 月,大幅上调多名客户的两融授信额度,但未对大额资金来源合理性、客户风险承担能力和违约可能性予以充分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关于压降高风险标的股票两融负债的要求未被有效执行。二是风险全覆盖存在不足。光大证券尚未实现对光大资本、光大发展、光大租赁 3 家子公司及香港子公司的系统对接。三是风险数据不准确,信息录入缺乏复核勾稽。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对融资融券信用风险敞口数据采集不准确,场外衍生品合约的名义本金数据存在人工录入错误。据此责令光大证券改正。 2022 年 3 月 1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 报批评的决定》,光大证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未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向招商银行、瑞华银行出具《差额补足函》等事项;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未及时披露光大资本分别就招商银行诉光大资本案、华瑞银行诉光大资本案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公司在资产购买及后续进展公告中未完整披露光证金控对新鸿基金融集团的认沽义务及对应的履约保障等事项。据此,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光大证券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薛峰予以通报批评。 2022 年 6 月 24 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 施的决定,平安证券在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8 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平安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3 个 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9 月 22 日。平安证券应对上述有关问题深入整改, 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并在暂停期间届满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2 年 2 月 21 日,根据江西证监局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经查,江西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部分符合回访筛选标准的赣江-同兴投顾签约投资者未进行回访,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二是赣江-同兴投资顾问易思敏在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存在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资者发布误导性陈述的行为。国泰君安证券对易思敏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号修订)第六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国泰君安证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江西证监局提交 书面整改报告。 2021 年 12 月 20 日,根据吉证监决〔2021〕31 号的决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 民大街证券营业部存在对员工客户招揽活动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我们认为相关处罚措施对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的正常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对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的债券 偿还影响很小。本基金投资 21 海通 10、21 光证 G2、21 平证 09、21 国君 12、21 银河 G5 的投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290.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526.9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8,817.8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宝盈祥琪混合 A 宝盈祥琪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0,256,923.17 3,049,670.9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26,550.26 28,187.4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15,924.78 139,957.0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67,548.65 2,937,901.2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别 机 1 20220701-2022093099,938,037.18 - -99,938,037.18 65.3200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流动性等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准予宝盈祥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宝盈祥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祥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