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旗下招商景气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2-04
招商景气优选股票A
关于修订旗下招商景气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并在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招商景气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 修订,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相关内容,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招商 景气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在前言、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 制和估值方法中增加了存托凭证相关内容。基金管理人对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 行了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1、相关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 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