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1-2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
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稳健收
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29日起,汇添富稳健收
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
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B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9736,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0623,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9737。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认购、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1)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1) 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75% 100%
30天≤N<3个月 0.50% 75%
3个月≤N<6个月 0.50% 50%
N≥6个月 0 --
注:1个月按30天计算
(2)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50% 100%
N≥30天 0 --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设B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
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1月29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7日
附件: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八条“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修改为: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A类、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认购、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第4点修改为: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3)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第3点“销售服务费”的第一段修改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4)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三条“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第3点修改为:
“3、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的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B类基金份额需要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二、《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同时将《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修改为: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1)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1)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75% 100%
30天≤N<3个月 0.50% 75%
3个月≤N<6个月 0.50% 50%
N≥6个月 0 --
注:1个月按30天计算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50% 100%
N≥30天 0 --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根据《汇添富稳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
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