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的公告
2022-11-11
国金鑫意医药消费混合C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及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要求,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修订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说明》(详见公司官网)。 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说明》(2022年修订),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将发生变化,根据最新的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详见下表“风险等级变化一览表”)。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了解基金调整后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该基金是否与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需求相匹配。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fund.com 查询、了解《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说明》(2022 年修订)、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4000-2000-18 咨询详情。 风险等级变化一览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 (调整后) (调整前) 国金鑫意医药消费A 009507 R4 R3 国金鑫意医药消费C 009508 R4 R3 国金量化多因子A 006195 R3 R4 国金量化多因子C 016858 R3 R4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 167601 R3 R4 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 502020 R3 R4 上述基金的风险等级调整自 2022 年11月14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