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收益分配方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12-29
东方臻萃3个月定开债券C
关于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收益分 配方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9日起,变更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同时,相应修订《东方臻萃3个月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东方臻萃 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其招募 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方案 将“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变更为“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1.在《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修改为“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在《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中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修改《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在《托管协议》“第九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中, 将“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修改为“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管理人对《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更新。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变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的 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修订《托管协议》内容已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托管协议》的约定。 (二)本公司于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2020年12月29日生效,招募说明书(更 新)中相关内容将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修改。 (三)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 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