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19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
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1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 基金代码 009198 基金简称A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A 基金代码A 009198 基金简称C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C 基金代码C 021740 基金管理人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5月14日 基金类型 其他类型 上市交易所 暂未上市 上市日期 -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05月25日 梁溥森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7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06月03日 孔芳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投资,紧密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价格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 约等黄金品种。此外,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投资范围 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购、 赎回的方式或交易所买卖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投资。根据投资人申购、赎回的 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 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的表现。 其中本基金参与目标ETF二级市场交易将基于基金管理人对一二级市场折溢价率、 二级市场流动性、综合成本、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交易特征等研究和分析制定适 当的交易策略。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黄金ETF,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 益水平与黄金相似,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注: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 可能存在不一致的风险,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 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05月14日生效,2020年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其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基金自2024年06月19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设置对应基金代码,原前海开源黄金ETF 联接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截至数据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C类基金份额尚未设立,无相关数据。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0.60% -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N<7天 1.50% - 赎回费 7天≤N<366天 0.10% - N≥366天 0.00% -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本基金C类 申购费(前收费) - - 份额无申购 费 赎回费 N<7天 1.50% - N≥7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0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万元 规定披露报刊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C销售服 0.35% 销售机构 务费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基金合同或 - 其他费用 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按实际发生 金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目标ETF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50%年费率计提。 4、本基金投资目标ETF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0%年费率计提。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1% 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16% 注:1、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 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其中,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 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2、截至本报告编制日,C类基金份额尚未设立,基金运作综合费率计算公式中,除销售服务费率外, 其他费用参照A类基金份额。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联接基金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前海开源黄金ETF,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前海开源黄金ETF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前海开源黄金ETF的净值波动而波动,前海开源黄金ETF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应知悉并关注前海开源黄金ET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2)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买卖或申购赎回前海开源黄金ETF来实现投资目标,由于前海开源黄金ETF主要投资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3)跟踪偏离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投资,紧密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下因素可能会导致基金的投资组合与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之间产生偏离:a.目标ETF与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的偏离。b.基金买卖目标ETF时所产生的价格差异、交易成本和交易冲击。c.基金申购、赎回因素所产生的偏离。d.基金的日常费用(包括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费用)所产生的偏离。e.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偏离。 (4)黄金现货合约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的黄金现货合约,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黄金现货合约价格的变化可能导致基金收益水平的波动,产生系统性风险。 (5)募集失败风险 在本基金目标ETF未能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时,本基金将不能设立,面临募集失败的风险。 (6)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终止交易或者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流动性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国内黄金交易所出现其它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黄金基准价格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可能会有一定调整,以反映新的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7)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务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内部控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因业务扩张过快、行业内过度竞争、对主要业务人员过度依赖等可能会产生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8)技术风险 在本基金的投资、交易、服务与后台运作等业务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 2、流动性风险。3、政策变更风险。4、不可抗力。(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客服电话:4001-666-998] ●《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