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鼎源债券:关于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05-06
华夏鼎源债券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发售提示性公告》,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4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48)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签署的 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在中金财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金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中金财富网站:www.china-invs.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