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I中国A股ETF联接: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8
摩根MSCIA股ETF联接A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8 2.4 信息披露方式......8 2.5 其他相关资料......8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9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9 3.2 基金净值表现......10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3 §4 管理人报告 ......13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3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6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6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8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8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9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9 §5 托管人报告 ......19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9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 §6 审计报告 ......20 6.1 审计意见......20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20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21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21 §7 年度财务报表 ......22 7.1 资产负债表......22 7.2 利润表......24 7.3 净资产变动表......25 7.4 报表附注......27 §8 投资组合报告 ......5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6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56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6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7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7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7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7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7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7 8.13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58 8.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1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1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4 §13 备查文件目录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64 13.2 存放地点......64 13.3 查阅方式......64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8944 交易代码 0089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458,569.9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944 00894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26,537,582.45 份 10,920,987.46 份 额总额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57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1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 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为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通过将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本基金力争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 超过 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 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 为了提高投资效率,基金还可以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少 量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的衍生工具等。 1、目标 ETF 投资策略 为了实现追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基 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本基金主要 通过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投资于目标 ETF。当目标 ETF 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 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 投资策略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 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赎的方式或二级市场 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 ETF 的买卖。本基金还可适度参 与目标 ETF 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 以增强基金收益。 本基金可以基金资产特殊申购目标 ETF 份额,以进行 基金建仓。 2、股票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也可以通过被动指数化 的方法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根据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 的基准权重构建组合,对于因法规限制、流动性限制而 无法交易的成份股,将采用与被限制股预期收益率相近 的股票或股票组合进行相应的替代。 3、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力争利用金融衍生品提高投资效 率,降低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 4、债券投资策略 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得到更加 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等因素,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 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 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投资组合流动性以及控 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转融通证券 出借策略按照分散化投资原则,分批、分期进行交易。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 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中国 A 股人民币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5%。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具有与目标 ETF 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且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 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 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投资策略 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 基金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时,本基金将运用其他方法 建立实际组合,力求实现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 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 MSCI 中国 A 股人民币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姓名 邹树波 潘琦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负责人 021-38794888 0755-22168257 电子邮箱 services@cifm.com PANQI003@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4888 95511-3 传真 021-20628400 0755-82080387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 陆家嘴环路479号42层和43层 路5047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陆家嘴环路479号42层和43层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邮政编码 200120 518001 法定代表人 王琼慧 谢永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am.jpmorgan.com/cn 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 上海市 (特殊普通合伙)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登记机构 司 陆家嘴环路 479 号 42 层和 43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3.1.1 期间数据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 根 MSCI 和指标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 国 A 股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本期已实现收 8,166,737.5 益 -98,804.92 -49,831.55 -6,938.25 -20,294.78 3,247,819.08 0 本期利润 -2,632,962. -1,098,883. -6,514,258. -2,322,516. 3,751,340.9 1,651,066.91 88 78 10 19 1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0973 -0.1001 -0.2272 -0.2044 0.0783 0.0861 本期加权平均 净值利润率 -10.48% -10.82% -22.81% -20.63% 6.91% 7.61%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10.64% -10.72% -18.45% -18.54% 4.80% 4.69%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 根 MSCI 指标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 国 A 股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期末可供分配 -4,181,645. -1,752,462. -1,605,636. 5,181,601.3 利润 -611,319.19 1,839,818.69 71 74 63 0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1576 -0.1605 -0.0573 -0.0597 0.1560 0.1543 期末基金资产 22,355,936. 9,168,524.7 26,392,334. 9,637,003.8 38,401,845. 13,761,664.8 净值 74 2 38 4 91 2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0.8424 0.8395 0.9427 0.9403 1.1560 1.1543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根 MSCI 摩 根 MSCI 标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国 A 股 中 国 A 股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增长率 -15.76% -16.05% -5.73% -5.97% 15.60% 15.43%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 -5.94% 0.68% -6.09% 0.74% 0.15% -0.06% 月 过去六个 -9.02% 0.75% -9.87% 0.79% 0.85% -0.04% 月 过去一年 -10.64% 0.74% -12.17% 0.77% 1.53% -0.03% 过去三年 -23.63% 1.01% -29.73% 1.04% 6.10% -0.0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5.76% 1.00% -22.95% 1.05% 7.19% -0.05% 至今 2.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C: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 -5.96% 0.68% -6.09% 0.74% 0.13% -0.06% 月 过去六个 -9.07% 0.75% -9.87% 0.79% 0.80% -0.04% 月 过去一年 -10.72% 0.74% -12.17% 0.77% 1.45% -0.03% 过去三年 -23.86% 1.01% -29.73% 1.04% 5.87% -0.0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6.05% 1.00% -22.95% 1.05% 6.90% -0.05%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图示的时间段为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C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图示的时间段为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C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2023 年 1 月 19 日,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原股东之一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1%股权,与 原另一股东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9%股权转让 给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Holdings Inc.),从而摩根资产 管理控股公司取得本公司全部股权。2023 年 4 月 10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 公司旗下运作的基金共有九十四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分别是: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摩根货币市场基金、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健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智选 3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安全战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安隆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欧洲动力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动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国生物医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锦程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摩根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慧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瑞泰 3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锦程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研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摩根瑞盛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慧见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远见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安荣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景气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证沪港深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月月盈 30 天滚动持有发起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全景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沃享远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摩根鑫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博睿均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摩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慧享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证碳中和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标普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摩根世代趋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瑞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摩根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迪女士曾任纽约美林证 券全球资产管理部高级经 本基金 理,纽约标准普尔量化投 基金经 资主管,中国国际金融股 理、指数 2023-11-2 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 胡迪 及量化 2021-01-07 3 16 年 行总经理。2020 年 5 月加 投资部 入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总监 有限公司(原上投摩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指 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兼基 金经理。 何智豪先生曾任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组合与 本基金 量化策略研究员、资产管 何智豪 基金经 2021-02-19 - 9 年 理部高级经理。2020 年 7 理 月起加入摩根基金管理 (中国)有限公司(原上 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基金经理。 韩秀一先生曾任中国国际 本基金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韩秀一 基金经 2023-11-23 - 4 年 理部分析员。自 2020 年 7 理 月加入摩根基金管理(中 国)有限公司(原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研究员、研究员兼投资 经理助理,现任指数及量 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运筹学 硕士,现任 ETF 业务总监 /基金经理助理。张皓先生 自 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瑞士信贷 Credit Suisse 担任新兴市场衍生 品业务助理副总裁;自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高盛 Goldman Sachs 担任 FICC 衍生品业务高 本基金 级助理;自 2016 年 5 月至 张皓 基金经 2020-12-22 - 9.5 年 2019 年 8 月在华夏基金管 理助理 理有限公司担任数量投资 部投资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瑞 银资产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业务 分析师;自 2020 年 5 月加 入上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原“上投摩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ETF业务总监/基金经理助 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公平交易制度》,规范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体系,依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经理人,经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均不得干预其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公司制订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并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记录工作机制,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其中,在同向交易的监控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交易时机、对比不同投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别的异常情况,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通过系统模块定期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采用概率统计方法,主要关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价差均值为零的显著性检验,以及同向交易价格占优的交易次数占比分析。 报告期内,通过前述分析方法,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公司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无。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市场风险偏好较低,投资者情绪偏弱,A 股整体呈现持续下跌的趋 势。2023 年,本基金跟踪的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全年下跌 11.62%,同期沪深 300 指数 下跌 11.38%。三季度政策陆续出台,2023 年 12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 2024 年经济工 作进行部署,政策定调积极,稳中求进的同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有望巩固和增强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预计企业盈利在 2023 年四季度见底回升,有望开启新一轮盈利修复周期。当前基本面积极因素正在累积,随着美联储加息周期或已结束,外部环境也在持续改善。2023 年,申万一级行业中,通信、传媒、计算机分别录得 25.75%、16.80%和 8.97%的正收益;而美容护理、商贸零售、房地产等板块显著下跌,跌幅分别为 32.03%,31.30%,26.39%.本基金继续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跟踪误差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摩根本基金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7% 本基金 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 A 股估值下行最快的阶段或已过去,财政政策或将持续发力支撑经济需求端,刺激经济增长,2024 年中国经济有望延续复苏的趋势,为盈利增速的持续修复提供支撑,而如果上市公司盈利增速能够提升,A 股市场或将迎来估值修复行情。主要的风险来自于,稳增长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国内经济修复不及预期。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以继续坚持“建立风险综合防控机制、保障合规诚信、支持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水平”为总体目标,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按照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监察稽核工作,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贯穿三条主线: 1. 注意密切追踪监管法规政策变化和监管新要求,组织员工学习理解监管精神,推动公司各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防范日常运作中的违规行为发生。 2. 继续紧抓员工行为、公平交易、利益冲突等方面的日常监控,坚守“三条底线”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内部合规培训和合规宣传,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操守,严格防范利益冲突。 3. 针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重点,强化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推行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制度,对控制不足的风险点,制订了 进一步的控制措施。 在本报告期内的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基金投资运作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从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们将继续以合规运作和风险管理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无。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 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 2023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拟调整本基金运作方式,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基金规模,方案已报监管机关。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2525 号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 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 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摩根 MSCI中国 A股 ETF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熹 金诗涛 中国 ? 上海市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550,528.99 1,918,294.30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442.57 2,294.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9,451,593.46 34,359,773.6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29,451,593.46 34,359,773.65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7,568.35 35,427.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32,160,133.37 36,315,789.40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04,514.06 155,275.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8.41 233.35 应付托管费 92.80 77.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777.42 849.98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30,009.22 130,014.21 负债合计 635,671.91 286,451.1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37,458,569.91 38,246,294.04 未分配利润 7.4.7.8 -5,934,108.45 -2,216,955.82 净资产合计 31,524,461.46 36,029,338.2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2,160,133.37 36,315,789.40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37,458,569.91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0.8424 元,基金份额:26,537,582.45 份, C 类,基金份额净值:0.8395 元,基金份额:10,920,987.4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附注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号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3,637,609.48 -8,690,215.01 1.利息收入 8,259.45 9,796.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8,259.45 9,796.3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3,914.35 100,687.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63,914.35 98,866.96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1,820.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5 -3,583,210.19 -8,809,541.26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1,255.61 8,842.79 减:二、营业总支出 94,237.18 146,559.28 1.管理人报酬 3,032.64 3,678.85 2.托管费 1,010.87 1,226.35 3.销售服务费 10,193.67 11,295.89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 358.19 8.其他费用 7.4.7.17 80,000.00 13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731,846.66 -8,836,774.2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31,846.66 -8,836,774.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31,846.66 -8,836,774.29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38,246,294.04 -2,216,955.82 36,029,338.22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38,246,294.04 -2,216,955.82 36,029,338.22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787,724.13 -3,717,152.63 -4,504,876.7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3,731,846.66 -3,731,846.66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787,724.13 14,694.03 -773,030.10 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50,639,220.74 -3,618,217.73 47,021,003.01 款 2.基金赎回 -51,426,944.87 3,632,911.76 -47,794,033.11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37,458,569.91 -5,934,108.45 31,524,461.46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45,142,090.74 7,021,419.99 52,163,510.73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45,142,090.74 7,021,419.99 52,163,510.73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6,895,796.70 -9,238,375.81 -16,134,172.5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8,836,774.29 -8,836,774.29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6,895,796.70 -401,601.52 -7,297,398.22 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50,930,095.54 -1,231,481.45 49,698,614.09 款 2.基金赎回 -57,825,892.24 829,879.93 -56,996,012.31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38,246,294.04 -2,216,955.82 36,029,338.22 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琼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文涵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名为上投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 号《关于准予上投摩根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摩 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原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办理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 MSCI 中国 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12,813,416.6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2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312,920,501.5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7,084.8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定名称变 更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的中文法定名称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根据同一天发布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上投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该日起更名为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根据《摩根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为摩根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 MSCI 中国 A 股人民币指数紧密 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中国 A 股人民币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 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 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 对持有的目标 ETF 基金,按估值日目标 ETF 基金的份额净值估值。如该日目 标 ETF 未公布净值,则按目标 ETF 最近公布的净值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550,528.99 1,918,294.30 等于:本金 2,550,213.30 1,918,088.47 加:应计利息 315.69 205.83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 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2,550,528.99 1,918,294.3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34,868,271.78 - 29,451,593.46 -5,416,678.32 其他 - - - - 合计 34,868,271.78 - 29,451,593.46 -5,416,678.32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36,193,241.78 - 34,359,773.65 -1,833,468.13 其他 - - - - 合计 36,193,241.78 - 34,359,773.65 -1,833,468.13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无余额。 7.4.7.5 其他资产 无余额。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9.22 14.21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30,000.00 130,000.00 合计 130,009.22 130,014.21 7.4.7.7 实收基金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7,997,971.01 27,997,971.01 本期申购 1,515,000.61 1,515,000.6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975,389.17 -2,975,389.17 本期末 26,537,582.45 26,537,582.45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248,323.03 10,248,323.03 本期申购 49,124,220.13 49,124,220.1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8,451,555.70 -48,451,555.70 本期末 10,920,987.46 10,920,987.46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972,002.50 -6,577,639.13 -1,605,636.63 本期期初 4,972,002.50 -6,577,639.13 -1,605,636.63 本期利润 -98,804.92 -2,534,157.96 -2,632,962.8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257,395.14 314,348.94 56,953.80 其中:基金申购款 266,623.22 -371,069.59 -104,446.37 基金赎回款 -524,018.36 685,418.53 161,400.1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615,802.44 -8,797,448.15 -4,181,645.71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792,196.99 -2,403,516.18 -611,319.19 本期期初 1,792,196.99 -2,403,516.18 -611,319.19 本期利润 -49,831.55 -1,049,052.23 -1,098,883.7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117,676.74 -159,936.51 -42,259.77 其中:基金申购款 8,480,691.84 -11,994,463.20 -3,513,771.36 基金赎回款 -8,363,015.10 11,834,526.69 3,471,511.5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60,042.18 -3,612,504.92 -1,752,462.7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31日 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250.96 9,611.7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66.91 其他 8.49 117.65 合计 8,259.45 9,796.35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0.4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1,261,106.10 11,161,385.40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324,970.00 11,058,898.57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 值税额 - 2,985.06 减:交易费用 50.45 634.81 基金投资收益 -63,914.35 98,866.96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 2,301.37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 -481.22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 1,820.15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 1,224,000.00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本总额 - 1,200,480.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 24,000.00 减:交易费用 - 1.2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 -481.22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4 股利收益 无。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583,210.19 -8,809,541.26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3,583,210.19 -8,809,541.26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3,583,210.19 -8,809,541.26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31日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238.98 7,862.48 转换费收入 16.63 980.31 合计 1,255.61 8,842.79 注: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不低于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 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7.4.7.17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月31日 日 审计费用 3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50,000.00 8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合计 80,000.00 130,0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2023 年 3 月 24 日 前)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2023 年 3 月 24 日 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信托的控股股 东(2023 年 3 月 24 日前) 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控制的公司(2023 年 3 月 24 日前) 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控制的公司(2023 年 3 月 24 日前) 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JPMorganAsset Management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 2023 年 3 月 24 Holdings Inc.) 日起) 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 &Co.) 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 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投摩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目标 ETF)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1 号《关于核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核准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Holdings Inc.)成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核准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 &Co. )成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依法受让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亿元出资(占 注册资本比例 100%)无异议。相关股权变更工商变更手续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完成。公司股东由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032.64 3,678.85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护费 14,150.91 16,625.50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 理费 -11,118.27 -12,946.65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X 0.15%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不因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目标 ETF 而调减,因此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为负。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10.87 1,226.3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X0.05% /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本期 的各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摩根MSCI中国A股ETF 摩根MSCI中国A股ETF 合计 联接A 联接C 摩根基金管理(中 - 331.49 331.49 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 49.63 49.63 合计 - 381.12 381.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摩根MSCI中国A股ETF 摩根MSCI中国A股ETF 合计 联接A 联接C 上投摩根基金管 - 303.15 303.15 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 144.79 144.79 合计 - 447.94 447.94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的基金资产净值 X0.10%/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 2,550,528.99 8,250.96 1,918,294.30 9,611.7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 28,947,900 份(2022 年 12 月 31 日: 30,047,900 份),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39.80%(2022 年 12 月 31 日: 30.13%)。 7.4.10.8.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具有与目标 ETF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目标 ETF 为股票 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且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董事会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董事会下设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基金管理人内部稽核监控工作,并可向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评估联席会议,进行各部门管理程序的风险确认,并对各类风险予以事先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并进行及时控制和采取应急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框架,运用系统化分析工具对以上进行分析和识别,提升公司风险科技水平。运营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修正、修订内部控制作业制度,并对各部门的日常作业,依风险管理的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控管,并提出内控建议。投资准则管理部负责执行和管控投资准则,通过设立投资准则、事前管控、事后管控,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规、合同及公司内部要求。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平安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 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 现价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 为 32,159,375.11 元,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550,528.99 - - - 2,550,528.99 存出保证金 442.57 - - - 442.57 交易性金融资 - - - 29,451,593.46 29,451,593.46 产 应收申购款 1.00 - - 157,567.35 157,568.35 资产总计 2,550,972.56 - - 29,609,160.81 32,160,133.37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504,514.06 504,514.0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78.41 278.41 应付托管费 - - - 92.80 92.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777.42 777.42 其他负债 - - - 130,009.22 130,009.22 负债总计 - - - 635,671.91 635,671.91 利率敏感度缺口 2,550,972.56 - - 28,973,488.90 31,524,461.46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918,294.30 - - - 1,918,294.30 存出保证金 2,294.44 - - - 2,294.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4,359,773.65 34,359,773.65 应收申购款 399.70 - - 35,027.31 35,427.01 资产总计 1,920,988.44 - - 34,394,800.96 36,315,789.4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55,275.85 155,275.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33.35 233.35 应付托管费 - - - 77.79 77.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849.98 849.98 其他负债 - - - 130,014.21 130,014.21 负债总计 - - - 286,451.18 286,451.18 利率敏感度缺口 1,920,988.44 - - 34,108,349.78 36,029,338.22 注:1.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90%;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 ETF 二级市场流 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 ETF;除流动性管理所需以外,本基金对于目标 ETF 以外的证券投资倾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29,451,593.46 93.42 34,359,773.65 95.37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9,451,593.46 93.42 34,359,773.65 95.37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7.4.1)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1. 业绩比较基准(附注7.4.1)上升5% 增加约 151 增加约 173 2. 业绩比较基准(附注7.4.1)下降5% 减少约 151 减少约 173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29,451,593.46 34,359,773.65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29,451,593.46 34,359,773.65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资产。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29,451,593.46 91.58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2,550,528.99 7.93 8 其他各项资产 158,010.92 0.49 9 合计 32,160,133.37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摩根 摩根基金管 1 MSCI 中 股票型 交易型开 理(中国)有 29,451,593.46 93.42 国 A 股 放式 限公司 ETF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卖出股票。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3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占资金资 是否属于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 持有份额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管理人及管理 (份) (元) 例(%) 人关联方所管 理的基金 摩根 1 515770 MSCI 中 交易型开 28,947,90 29,451,59 93.42% 是 国 A 股 放式 0.00 3.46 ETF 8.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4.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4.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8.14.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2.5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57,568.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8,010.92 8.14.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4.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4.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基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摩根 MSCI 中国 100.00 A股ETF联接A 1,192 22,263.07 - 0.00% 26,537,582.45 % 摩根 MSCI 中国 100.00 A股ETF联接C 1,785 6,118.20 101.57 0.00% 10,920,885.89 % 合计 100.00 2,977 12,582.66 101.57 0.00% 37,458,468.34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20,776.55 0.0783%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ETF 联接 A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100.06 0.0009% ETF 联接 C 合计 20,876.61 0.05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万份)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联接 A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联接 C 合计 0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0 联接 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放式基金 联接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摩根MSCI中国A股ETF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7 205,685,332.28 107,235,169.25 月 22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7,997,971.01 10,248,323.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15,000.61 49,124,220.1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975,389.17 48,451,555.7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537,582.45 10,920,987.46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2023 年 1 月,公司股东选举组成新的董事会:Daniel Watkins 先生、Paul Bateman 先生、Paul Quinsee 先生、王大智先生、汪棣先生、曾翀先生和 Matthew Bersani 先生; 同时决定原董事会成员陈兵先生、陈海宁先生、林仪桥先生和周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刘红忠先生和王学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3 年 6 月,公司股东新增并选举王琼慧女士和杜猛先生出任公司董事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公告,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刘鲁旦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Daniel Watkins 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大智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告,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王琼慧女士担任公 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大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公告,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刘非女士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30,000 元,目前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4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未受稽查或处罚,亦未发现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单元 成交金额 股票成 佣金 佣金总 备注 数量 交总额 量的比 的比例 例 中信证券 4 - - 1,261,106.10 100.00% -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资本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 3. 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依据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本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4. 本基金本年度无新增席位,无注销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其他交易 名称 占当 占当 占当 占当 期债 期回 期权 期基 成交金 券成 成交金 购成 成交金额 证成 成交金 金成 额 交总 额 交总 交总 额 交总 额的 额的 额的 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信 - - - - - - - - 证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期 关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及 基金管理人公司网 1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站及本基金选定的 2023-01-21 信息披露报纸 2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 同上 2023-02-01 更的公告 3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 同上 2023-04-01 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4 关于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23-04-12 5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 同上 2023-04-12 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 6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董 同上 2023-04-27 事长变更的公告 7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深 同上 2023-05-13 圳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北 同上 2023-05-19 京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9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高 同上 2023-06-30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 10 下基金增加临时基金管理人条款并修改 同上 2023-09-12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11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高 同上 2023-09-16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12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公 同上 2023-11-17 司住所变更的公告 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13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 同上 2023-11-24 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三)摩根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