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2020/08/31)
2020-08-3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浙
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中证浙江
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
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16,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17)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含)期间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江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8月31日起,在万联证券、长江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2;
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om.cn;
(二)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长江证券网站:www.95579.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