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7-23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销
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23日起在上述3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
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新增上线代销机构
007505 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A
海通证券
007506 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C
003567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 海通证券、国信证券
008887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联接A
兴业证券
008888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联接C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
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
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
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400-888-8001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95562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