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12-0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
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2月7日起在泉州银行、长城证券、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旗
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上线代销机构
华夏稳盛混合005450泉州银行、腾安基金
华夏能源革新股票003834泉州银行
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 005888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联接A 008887长城证券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联接C 008888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
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泉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泉州银行网站:www.qzccbank.com;
(二)长城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14;
长城证券网站:www.cgws.com;
(三)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017;
腾安基金网站:www.tenganxinxi.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
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