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联接:关于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05-26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联接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国证半导 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国证半 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国证半导体芯 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887,C 类基金份额 代码:008888)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方正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黄金 9999”,扩位证券简称:黄金 ETF9999, 交易代码:518850,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 2020 年 5 月 28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实盘合约 Au99.99 收盘价的百分之一基本一致。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X/Y)÷(I/100),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 8 位。上述公式中,X 为 基金份额折算日收市后,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Y 为基金份额 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I 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 实盘合约 Au99.99 收盘价。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 1 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刊登基金份额折 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 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