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1-02-02
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 )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具体包
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及基金的信
息披露章节增加了侧袋条款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参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对
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
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1、当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
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
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
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
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主袋
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基金不披露侧袋
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
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
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
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附件: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行
1 招商招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2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3 招商招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4 招商招乾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5 招商招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6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7 招商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8 招商添旭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9 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10 招商鑫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11 招商添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12 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