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关于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0-02-1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高股息
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7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704 00870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
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 前端收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
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
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
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
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围。
A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 其他普通投资者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5% 1.5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09% 0.9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03%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 元 每笔 1000 元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
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
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费率
A 类份额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180 天≤N<365 天 0.30%
N≥365 天 0
C 类份额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
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4.2.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3、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
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
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
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
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
×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 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结构: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费率
A 类份额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180 天≤N<365 天 0.30%
N≥365 天 0
C 类份额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 1、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 0.5%),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假设 N 日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150 元,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折扣为 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10,000×1.150×0.5%=57.5 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1.5%高于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的申
购费率 0.8%,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 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57.5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15-57.5)÷1.050=10897.62 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 2、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 0.10%),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份额,假设 N 日广发聚财信用债
券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折扣为 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10,000×1.050×0.10%=10.50 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份额的
申购费率 1.5%—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的申购费率 0.8%=0.7%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
×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050×(1-0.10%)×0.4%×1÷(1+0.7%×1)=41.67 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41.67=52.17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05-52.17)÷1.150=9085.07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
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6.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
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
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2、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
上海银联的借记卡或者通联支付、天天盈账户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6.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
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
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
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本基金暂不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020-89899070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发售
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北京辉腾汇富、北京加和、北京农商银行、北京钱景财富、北京唐鼎耀华、北京
展恒、伯嘉基金、渤海银行、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大河财富、大同证券、大智慧、蛋卷基
金、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鼎信汇金、东北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东莞农商行、东莞银行、东莞证
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德保代、方正证券、凤凰金信、富济基金、格上富信、光大证
券、广东华兴银行、广发银行、广发证券、广源达信、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
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海银基金、好买基金、和耕传承、和讯科技、恒
泰证券、恒天明泽、弘业期货、虹点基金、华安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
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汇成基金、汇付金融、基煜基金、嘉实财富、金斧子、金元证券、开源
证券、凯石财富、坤元基金、联储证券、陆金所、蚂蚁杭州、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宁波银行、诺亚正
行、平安银行、平安证券、浦发银行、浦领基金、厦门鑫鼎盛、厦门银行、山西证券、上海利得、上海
联泰、上海农商行、上海天天、上海挖财、上海万得基金、上海长量、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
西部、深圳新兰德、深圳众禄、世纪证券、首创证券、苏宁基金、苏州农商行、苏州银行、泰诚财富、
腾安基金、天风证券、通华财富、同花顺、万和证券、万家财富、万联证券、微众银行、五矿证券、西
安银行、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一路财富、宜信普泽、
奕丰金融、银河证券、英大证券、盈米财富、粤开证券、云南红塔银行、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
江证券、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国农业银行、中航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中民财富、中山
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华南、中信建投、中信期货、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衍期货、中银
国际、中正达广、中证金牛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
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
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
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