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10-1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低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17日起,调低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黄金ETF”,场内简称“黄金ETF华夏”,基金代码:518850)、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黄金ETF联接”,基金主代码:008701)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情况基金名称 调低费率类型 调整前(年费率) 调整后(年费率)
华夏黄金ETF 管理费率 0.50% 0.15%
托管费率 0.10% 0.05%
管理费率 0.50% 0.15%
华夏黄金ETF联接
托管费率 0.10% 0.05%
二、基金合同修订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情况对华夏黄金ETF、华夏黄金ETF联接基金合同中“基金费用与税收”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10月17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1、华夏黄金ETF
章节 段落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七 二、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部分 费用计提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基金费 方法、计 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用与税 提标准和 方法如下: 算方法如下:
收 支付方式 H=E×0.50%÷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
商解决。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取,基金管理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取,基
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
决。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
第 九 部 一、基金 …… ……
分 基 管 理 人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金 合 同 (一)基 A区 号院
当 事 人 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及 权 利 简况 …… ……
义务 二、基金 …… ……
托 管 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一)基 …… ……
金托管人
简况
2、华夏黄金ETF联接
章节 段落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 二、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部分 费用计提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基金费 方法、计 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 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
用与税 提标准和 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50 %年费率计 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 0.15%年费率
收 支付方式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
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金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
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
商解决。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 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
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0%的年费率 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05%的年费
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
资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取,基金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取,基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
商解决。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
第 七 部 一、基金 …… ……
分 基 管 理 人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金 合 同 (一)基 A区 号院
当 事 人 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及 权 利 简况 …… ……
义务 二、基金 …… ……
托 管 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一)基 …… ……
金托管人
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