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黄金ETF联接:关于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04-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黄金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01,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02)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期间通过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
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光大证券网站:www.ebscn.com;
(二)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www.cnht.com.cn;
(三)中山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9;
中山证券网站:www.zszq.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
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
金在兴业银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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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循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
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
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
公告及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兴业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