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2022年第2季度报告
2022-07-21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6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15,466,745.3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 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通过精选具有良好持 续成长潜力的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 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等要求提出资产 配置的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 案 2、科技创新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创新”相关主题的证券。科技 创新企业定位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企业,以及符合国家战略、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3、股票投资策略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如下: (1)行业布局 首先,选择顺应中国未来产品发展方向的行业进行布局, 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等,关键在于这些行业符合未来中国经济的发 展脉络,符合人均 GDP 的提升、同时受到外围的影响和 扰动比较少。 其次,具体而言,精选在中国市场环境下能够看得更长 远、赛道更宽广的行业,比如:半导体、创新药、云计 算及 5G 等。 (2)精选个股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符合中国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行业从 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热点、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 “自上而下”的分析比较,选择重点投资的行业,并结 合“自下而上”的方式,依靠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 合的方法精选个股。通过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利用 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 深入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 行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 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 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 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A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57 01568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793,787,178.85 份 21,679,566.5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报告期(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6 主要财务指标 月 30 日) 月 30 日)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A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45,655,245.86 -2,235,357.83 2.本期利润 50,063,957.86 4,105,471.4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0.0172 0.1676 本期利润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29,494,241.86 31,250,481.2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423 1.441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始对 C 类基金份 额进行估值。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A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2.07% 1.91% 5.94% 1.54% -3.87% 0.37% 过去六个月 -15.32% 1.91% -8.17% 1.48% -7.15% 0.43% 过去一年 -16.20% 1.74% -15.28% 1.27% -0.92% 0.47% 自基金合同 44.23% 1.63% 30.32% 1.28% 13.91% 0.35%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C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自基金合同 10.24% 1.38% 14.53% 1.21% -4.29% 0.17%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始对 C 类基金份额进 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90%,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增 设 C 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国贸支行信贷审批员,华泰联合证券研究 所研究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李进 本基金的 2021年8 月31 - 12 年 员、基金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日 2021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 资部总监、基金经理。具有 12 年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0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二季度,本基金基金净值上涨 2.07%。组合配置以成长股为主,聚焦于高成长的行业的优秀公司。 基于对市场的判断和产业的发展趋势,本基金 2022 年二季度主要配置主要集中在以下 4 个方 向: 1、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军工、机械制造业等; 2、TMT:通信、互联网等行业; 3、业绩高增长的医药股; 4、其他业绩优秀的成长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2 季度,景顺长城科技创新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0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94%。 2022 年 5 月 6 日(C 类基金份额首个估值日)至本报告期末,景顺长城科技创新 C 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10.2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4.5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501,999,438.40 84.62 其中:股票 3,501,999,438.40 84.6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4,402,492.89 13.64 8 其他资产 72,214,156.22 1.74 9 合计 4,138,616,087.51 100.00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463,788,770.23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1.42%。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031,668,302.50 74.6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6,292.74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194,316.58 0.15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5,237.33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132.47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3,386.55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038,210,668.17 74.82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 - 周期性消费品 - - 非周期性消费品 150,614,703.05 3.71 综合 - - 能源 - - 金融 39,909,493.81 0.98 基金 - - 工业 - - 信息科技 - - 公用事业 - - 通讯 273,264,573.37 6.73 合计 463,788,770.23 11.42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02049 紫光国微 1,788,616 339,336,227.52 8.36 2 002812 恩捷股份 1,219,657 305,463,095.65 7.52 3 03690 美团-W 1,645,400 273,264,573.37 6.73 4 000733 振华科技 1,857,872 252,614,855.84 6.22 5 300628 亿联网络 2,918,088 221,768,401.20 5.46 6 000519 中兵红箭 7,588,087 221,192,736.05 5.45 7 603456 九洲药业 4,099,586 211,948,596.20 5.22 8 688516 奥特维 766,026 204,490,640.70 5.04 9 002459 晶澳科技 2,329,860 179,275,225.75 4.41 10 688559 海目星 2,263,010 164,520,827.00 4.05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美团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国市监处罚〔2021〕74 号), 其因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处罚款共计人民币 3,442,439,866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美团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71,070.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7,504,462.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638,623.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72,214,156.2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允价值(元) 例(%) 1 002459 晶澳科技 57,893,177.65 1.43 非公开流通受限 2 300628 亿联网络 30,016,000.00 0.74 大宗交易流通受限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 目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A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101,220,287.40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56,448,311.51 33,067,865.7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63,881,420.06 11,388,299.1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93,787,178.85 21,679,566.5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 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对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发布 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