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4-27
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4月23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 宝盈鸿盛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511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宝盈鸿盛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08512
金简称 码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2-2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04-23
基金经理 卢贤海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5
注:根据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邓栋自2022年4月23日起不再担任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股票
(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N<7日 1.50%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N≥30日 0.0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0.4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其他风险和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
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此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鸿盛债券型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因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发生下列情况,相应的当事人免责:(1)不可抗力。(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规则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
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的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