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关于旗下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直销渠道申赎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免除相关费用的公告
2020-04-29
汇添富鑫福债债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 计划通过直销渠道申赎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免除相关费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 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 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 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对于旗下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FOF 专户”)通过 直销渠道申赎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免除相关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的适用对象 本费率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发布并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设立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计划,将 80%以上的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 理产品。本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将 80%以上的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对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之前成立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FOF)资产管理 计划,需要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 80%以上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 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才能成为本次费率优惠的适用对象。 二、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我司 FOF 专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赎回本公 司旗下公募基金的(ETF 除外),将免除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约定应 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以及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上述费率优惠时间及优惠方案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 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88-9918)了解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 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 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