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2022年第2季度报告
2022-07-21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3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5,430,171.14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
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
定收益类资产投资获取稳定收益,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
类资产的投资增强产品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
产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国债
期货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六个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A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324 00832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3,918,259.60 份 31,511,911.5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A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6,255.56 -304,465.96
2.本期利润 1,441,237.06 553,299.4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61 0.016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494,309.18 35,670,184.4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05 1.13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49% 0.75% 2.75% 0.42% -0.26% 0.33%
过去六个月 -3.07% 0.68% -1.31% 0.44% -1.76% 0.24%
过去一年 -3.22% 0.51% -0.61% 0.37% -2.61% 0.14%
自基金合同
14.05% 0.39% 12.46% 0.39% 1.59% 0.00%
生效起至今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42% 0.75% 2.75% 0.42% -0.33% 0.33%
过去六个月 -3.21% 0.68% -1.31% 0.44% -1.90% 0.24%
过去一年 -3.50% 0.51% -0.61% 0.37% -2.89% 0.14%
自基金合同
13.20% 0.39% 12.46% 0.39% 0.74% 0.0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基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 吕姝仪女士,中国人民大
投资基金、宝盈祥泽混合型 学经济学硕士。2012 年 7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中山
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
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 资经理助理,2013 年 10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债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民生
吕姝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2019 年 12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仪 投资基金、宝盈祥乐一年持 月 27 日 - 9 年 任债券交易员,2015 年 9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东兴
宝盈祥庆 9 个月持有期混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债 业务部任基金经理。2017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年 12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
投资基金、宝盈祥琪混合型 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理。中国国籍,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王灏先生,西南财经大学
金融硕士。曾任特变电工
本基金、宝盈祥乐一年持有 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投
王灏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2022 年 3 - 4 年 标项目经理;2017 年 7 月
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月 15 日 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公司,曾任研究员。中国
国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 2 季度,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国内经济受疫情影响,三驾马
车动能总体承压,结构分化。消费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 2020 年以来二度陷入收缩,修复缓慢。投资方面,地产线下销售受疫情冲击,1-5 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累计同比分别收缩 23.6%和 31.5%,房地产开发资金累计同比收缩 25.8%;基建投资回暖,5 月增速回升至 7.9%;制造业投资增速整体趋缓,1-5 月制造业累计同比增长 10.6%。进出口方面,出口增长趋缓,货物贸易增长可能再度转负,服务贸易逆差明年可能同比扩大。通胀方面,主要工业品价格同比增速逐月下行,居民消费价格整体呈上行趋势。金融市场整体稳定,股市震荡下行后反弹,今年以来,上证指数下跌 6.63%,深圳成指下跌 13.2%,创业板指下跌 15.41%。长端美债收益率震荡上行,因经济衰
退预期掉头下挫。10 年期国债两次先下后上,1 月和 5 月回落至 2.67%附近,3 月和 6 月回升至
2.85%附近。
二季度宏观经济快速下行,地产、消费、出口持续疲软,权益市场受疫情、地缘冲突、汇率、市场流动性影响剧烈波动。4 月末后市场大幅反弹,呈现出显著的结构性行情,高景气的新能源产业成为市场反弹的主要方向,新能源产业链显示出显著的超额收益,传统行业则表现疲软。本基金在股票运作上坚持优质个股挖掘,持仓以低估值传统中游制造业为主,小幅增加了新能源产业链持仓。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以信用债为底仓配置,保持中短久期;灵活参与股票投资,注重增速和估值的匹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0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2.49%;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20 元,本报
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4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5,833,185.98 35.67
其中:股票 35,833,185.98 35.6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1,427,264.35 61.15
其中:债券 61,427,264.35 61.1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61,409.54 2.45
8 其他资产 738,638.68 0.74
9 合计 100,460,498.5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988,973.44 5.13
C 制造业 29,655,694.54 30.5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88,518.00 1.2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5,833,185.98 36.8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77 明泰铝业 154,380 3,674,244.00 3.78
2 601058 赛轮轮胎 266,700 3,005,709.00 3.09
3 600256 广汇能源 255,300 2,690,862.00 2.77
4 002407 多氟多 45,600 2,230,296.00 2.30
5 600529 山东药玻 70,100 1,959,295.00 2.02
6 300806 斯迪克 66,700 1,893,613.00 1.95
7 601615 明阳智能 55,600 1,879,280.00 1.93
8 600519 贵州茅台 900 1,840,500.00 1.89
9 300019 硅宝科技 82,300 1,829,529.00 1.88
10 603181 皇马科技 116,000 1,750,440.00 1.8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158,427.63 5.3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283,584.93 15.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289,616.44 10.59
4 企业债券 40,985,251.79 42.1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1,427,264.35 63.2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90203 19 国开 03 100,000 10,289,616.44 10.59
2 188399 21 银河 G5 50,000 5,163,682.74 5.31
3 188418 21 兴业 03 50,000 5,161,996.71 5.31
4 019658 21 国债 10 50,620 5,158,427.63 5.31
5 175630 21 海通 01 50,000 5,144,303.56 5.2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除 21 海通 01、21 中金 G5、19 国开 03、21 中证 02、21 安信 G1、21 平证 05、21 国君
G3 的发行主体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21 年 9 月 28 日,根据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 号),存在在
执行奥瑞德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对奥瑞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充分关注,仅执行了询问及检查“三会”记录、用印记录等程序,未获取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并保存于奥瑞德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未对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必要的审阅和查看,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能发现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奥瑞德及其子公司涉及民间借贷事项违法违规,海通证券在奥瑞德已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借款纠纷被提起诉讼的情況下,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对奥瑞德涉及的民间借贷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仅获取了奥瑞德董事会出具的书面声明等内部证据,未获取相关借款合同、起诉状、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外部客观证据,未执行向法院及案件代理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核查的工作程序,未通过法院庭审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检索有关案件信息,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未依法披露其相关重大借款合同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奥瑞德资金;奥瑞德未将上述借款纠纷所涉及的借贷资金记入财务账簿,其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且对相关借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和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未按法律相关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海通
证券未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涉嫌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情形,在 2018 年 5 月 2 日出具并由奥瑞德
在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的《2017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和《2017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 虚假
记载等问题。因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100 万元,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2022 年 1 月 18 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
律处分的情况公示》,存在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相关责任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等问题,因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对海通证券通报批评;对倪煜、张瑞华公开谴责;对陈若琪公开谴责,暂不受理其出具的业务文件三十六个月,并向相关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2021 年 11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定中金公司存在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
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以及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2 年 3 月 25 日,根据银保监罚决字〔2022〕8 号,国家开发银行存在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
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违法违规行为,未报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漏报贸易融
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未报送
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 EAST 数据;漏报
保函业务 EAST 数据;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
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漏报分户账 EAST 数据;漏报授信信息 EAST 数据;EAST 系统《表外授
信业务》表错报;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EAST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 440 万元罚款。
2022 年 3 月 1 日,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取责令增加
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存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审批了 OA 系统流程,实际代为履职人员与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不一致,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部分办公电脑未按要求及时录入 CRM 员工交易地址监控维护系统,无法提供 OA 系统代为履职授权记录,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 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增加经营场所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向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发送产品推介短信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20〕177 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融资融券合同、股票期权经纪合同、投资者开户文本未采取领用、登记控制,未采取连号控制、作废控制,保管人与使用人未分离,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部分柜台业务存在客户开户资料重要信息填写缺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缺少等问题,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合规经营存在问题、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因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修订)第六条的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1 年内,每 6 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江西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2022 年 1 月 19 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浙江证监
局发现安信证券在开展亚太药业 2015 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浙江证监局局决定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2 年 6 月 24 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
施的决定,平安证券在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8 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平安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3 个
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9 月 22 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根据江西证监局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经查,江西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部分符合回访筛选标准的赣江-同兴投顾签约投资者未进行回访,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二是赣江-同兴投资顾问易思敏在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存在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资者发布误导性陈述的行为。国泰君安证券对易思敏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号修订)第六条的规定。
我们认为相关处罚措施对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信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的正常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对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信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的债券偿还影响很小。本基金投资 21
海通 10、21 中金 G5、19 国开 03、21 中证 02、21 安信 G1、21 平证 05、21 国君 G3 的投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5,412.2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77,678.2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5,548.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738,638.6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A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388,884.16 38,800,583.4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1,021.55 351,103.0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511,646.11 7,639,774.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918,259.60 31,511,911.5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7,735,213.27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7,735,213.27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20.76
份额比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别
机 1 20220509-2022063017,735,213.27 - -17,735,213.27 20.76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流动性等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准予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