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银行ETF联接A:关于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07-0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银
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
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7月6日起,通过中国银河证券办理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008298)的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如本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循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中国银河证
券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国银河证券的有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的业务办理
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中国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