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银行ETF联接:关于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9-12-02
华夏中证银行ETF联接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 明书》、《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98,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99) 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长城国瑞证 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江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12 月 2 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 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www.cnht.com.cn; (二)长城国瑞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长城国瑞证券网站:www.gwgsc.com; (三)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长江证券网站:www.95579.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