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8283
交易代码 0082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76,597,476.8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基于自上而下的视角,结合
宏观经济表现、企业盈利趋势、资本市场流动性环
境、估值水平等方面的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股
票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投资金融行业;本基金将
在地区配置和行业配置基础上,选择具有核心竞争
力的公司作为投资标的。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
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
管理。本基金可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
资。
业绩比较基准 60%×中证800金融指数收益率+25%×中证香港300
金融服务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
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
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
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
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
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983,452.36
2.本期利润 -123,534,176.7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3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79,350,861.7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4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③
④
过去三个 -5.00% 1.25% -0.22% 0.77% -4.78% 0.48%
月
过去六个 2.19% 1.55% 7.75% 1.01% -5.56% 0.54%
月
过去一年 -8.06% 1.39% -3.71% 0.99% -4.35% 0.40%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1.41% 1.39% -4.42% 1.05% 15.83% 0.34%
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注:1.自 2022 年 9 月 17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60%×中证内地金融
主题指数收益率+25%×中证香港 300 金融服务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
益率”调整为“60%×中证 800 金融指数收益率+25%×中证香港 300 金融服务指数
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中证 800 金融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反
映中证 800 指数样本中金融行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的组成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在调整前后期间分别根据相应的指标
计算。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41%,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4.42%。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林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研究 2020- 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高 部总经理助理 05-07 - 11 年 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榜 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
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
达价值成长混合的基金经
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
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
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
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决策流程和交易流
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
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
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
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8 次,其中
6 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2 次为不
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
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海外的情况来看,在美联储加息的背景下,2023 年一季度欧美银行体系
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对整体风险资产形成了一定的挑战。从目前来看,市场仍然预期美联储在未来 1-2 个季度内将继续加息,因此,金融系统和海外宏观经济面临的压力仍未解除。整体而言,海外投资者预期仍保持较为审慎的态度,这对H 股以及沪深港通北向流入形成一定的负面扰动。
从国内来看,2023 年一季度中国宏观经济逐步进入到稳步复苏的进程中,市场预期进一步得到修复。
金融行业的基本面与宏观经济息息相关。过去三年,中国经济在平稳发展的过程中,季度波动有所加大,在这一背景下,金融行业的基本面也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从当前的情况看,在经济复苏的早期阶段,保险和证券行业整体上景气度有所改善,银行景气度的改善则相对滞后。具体而言,我们认为中国保险行业在经历了 3 年的调整后,逐步呈现复苏的态势,其中,储蓄投资类产品的恢复趋势较为明确。在此过程中,随着疫后居民收入的恢复,保险行业的需求将进一步恢复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年龄结构的变迁、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整体保险的需求也将逐步变迁,为保险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因此,在2023 年的一季度,我们持续保持对保险公司的超配。相比之下,银行的基本面则有待进一步观察。在经济复苏的早期,银行利息收入和非息收入都有一定的压力,但整体也将呈现改善的趋势,考虑到目前银行整体估值水平处于相对低的位置,因此本基金仍然保持了相当比例的银行板块配置。对于券商板块,由于多数券商业务都具有相对强的周期属性,且提前预判的难度较大,本基金仍然坚持以往的思路,在券商估值较低的情况下适当配置。
今年以来,以 ChatGPT 为代表的 AI(人工智能)应用受到了市场广泛的关
注。我们也看到在很多领域,相关上市公司都在应用和开发相关的 AI 工具。就金融行业而言,无论是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还是专注于金融信息化的IT 公司,都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上探索和应用 AI 技术。新技术对业务模式和公司竞争力将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值得我们持续深入研究。
长期以来,我们都试图基于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来寻找行业与个股的投资机会。从一季度的基金操作来看,我们仍然保持了对优质金融企业的长期持有,也对一些景气度发生变化的细分行业进行了增减持。考虑到优质金融企业的竞争力仍然有高度确定性,叠加当前较低的估值水平,我们对长期持有优质金融企业仍
然充满信心。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14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2%。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发起资金持有期限不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披露规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749,703,691.17 88.01
其中:股票 1,749,703,691.17 88.0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7,367,850.12 11.94
7 其他资产 947,538.37 0.05
8 合计 1,988,019,079.66 100.00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通 过 港 股 通 交 易 机 制 投 资 的 港 股 市 值 为
819,016,350.42 元,占净值比例 41.38%。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85,186.40 0.01
C 制造业 1,719,738.64 0.0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368,222.80 0.02
D 业
E 建筑业 77,329.12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444,832.76 0.0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9,318.86 0.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685.38 0.00
J 金融业 927,561,360.65 46.8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37.6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528.54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30,687,340.75 47.02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 -
材料 - -
工业 - -
非必需消费品 - -
必需消费品 - -
保健 11,292,789.00 0.57
金融 773,950,243.62 39.10
信息技术 - -
电信服务 33,773,317.80 1.71
公用事业 - -
房地产 - -
合计 819,016,350.42 41.38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600036 招商银行 4,638,184 158,950,565.68 8.03
1 03968 招商银行 1,000,000 35,103,941.00 1.77
2 002142 宁波银行 7,000,000 191,170,000.00 9.66
3 601318 中国平安 3,200,000 145,920,000.00 7.37
3 02318 中国平安 1,000,000 44,733,451.00 2.26
4 02628 中国人寿 10,000,000 112,927,890.00 5.71
4 601628 中国人寿 1,000,739 33,314,601.31 1.68
5 00388 香港交易所 450,000 137,167,992.90 6.93
6 02601 中国太保 4,400,000 80,310,113.40 4.06
6 601601 中国太保 2,000,000 51,840,000.00 2.62
7 01658 邮储银行 25,000,000 101,985,265.00 5.15
7 601658 邮储银行 5,000,000 23,250,000.00 1.17
8 01299 友邦保险 1,700,000 122,999,482.05 6.21
9 01336 新华保险 5,000,000 81,675,753.00 4.13
9 601336 新华保险 1,200,000 36,600,000.00 1.85
10 000001 平安银行 9,362,074 117,306,787.22 5.93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处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的处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8,958.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15,067.53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73,512.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47,538.37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50,284,267.4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91,153,898.1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64,840,688.7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76,597,476.8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0.5629
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
额承诺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持有期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限
基金管理人 10,000,000.00 0.5629% 10,000,000.00 0.5629% 不少于
固有资金 3 年
基金管理人 - - - - -
高级管理人
员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0.5629% 10,000,000.00 0.5629%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