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沪深300指数: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12-19
新华沪深300指数C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12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52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248 00818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181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529 份额级别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34,537,938.34 355,723,419.92 490,261,358.2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9,339.70 28,997.98 48,337.6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4,537,938.34 355,723,419.92 490,261,358.26 利息结转的份额 19,339.70 28,997.98 48,337.68 合计 134,557,278.04 355,752,417.90 490,309,695.9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88.14 0 988.1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2% 0 0.0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 年 12 月 18 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 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 区间为 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 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 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