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联接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等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5-04-01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ETF联接C
华E夏TF基联金接管基理金有新限增公D司类关基于金旗份下额部等分 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4月3日起对旗下2只ETF联接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D类基金份额”),并据此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根据2只ETF联接基金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范围及D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D类基金份额简称 D类基金份额代码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ETF联接D 023765 发起式联接基金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D 023766 发起式联接基金 (二)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次新增份额类别为D类基金份额。上述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C类、D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 别。 (三)D类基金份额的申赎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上述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每次最 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 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D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 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 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1、四销)售D类服基务金费份额的费用 上述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各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2服、务申费购年费费与率赎均回为费0.20%。 上述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各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0% 7天及以上 0 3对、持就续每持只有基少金于而言7天,该的基投金资各人类收基取金的份赎额回适费用,将相全同部的计管入理基费金率财和产托。管费率。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1、一在)“基基金金管的理基人本已情就况新增”章D节类“基基金金份份额额事类宜别修”中订新了增上述D类基基金金基份金额合,同明,确主要D类修基订金内份容额如不下收:取前后端 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D类基金份额与其他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 计算和2、公在“告基基金金费份用额与净税值收和”基章金节“份基额金累费计用净计值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20%。 (二)由于本基金不收取指数许可使用费,因此在“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基金运作费用”、“基金费用 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删除指数许可使用费内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 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4月3日起生效。修订 后gov的.cn法/fu律nd文)发件布将,在投基资金者管可理登人录网查站阅(。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D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 信息。 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