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4-09-09
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A
国寿安保关研于究以精通选讯混方合式型召证开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 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1、会关事议召项的开议方案式》:通。会讯议方式的具体安排如下: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17:00止(具体不同 方式的送达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3、会金份议额表持决票有人的寄或其达代地理点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3 收件人:于焕 联系电话:010-5085072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12日,即在2024年9月1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1、、本表次决会票议的表填决写票和见寄附交件方二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 管理人2、网本基站(金w的ww基.g金sfu份nd额s.c持om有.c人n)应下当载按并照打表印决表票决的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支持三种投票方式:A、填写表决票,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 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B、短信表决方式(见下3、短信表决方式);C、电话表决方式 (见下4、电话表决方式);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 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下同)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 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 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 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 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 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 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 认可为准。 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17:00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 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于焕 联系电话:010-5085072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3”、。短信表决方式(仅适用于持有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短信通道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 决。 (1)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中的一项,有且只有一种表决意见。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发送短信。 (2)基金管理人将发送征集投票的提示短信给在基金管理人处预留手机号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短信通道参与表决。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 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3)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照本条第(1)项的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发 送短信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号码(10690550258258)。 (4)如因短信通道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上述投票短信无法及时 送达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收到短信通道投票的,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短信 投票失效的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截止日前可以选择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5)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短信发送的内容不完整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在此情形下,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告“四、表决票的 填写和寄交方式”之“4、电话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6)短信表决的起止时间自 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 17:00 止(表决时 间以系统记录的短信接收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进行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 通。4、电话表决方式(仅适用于持有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基金管理人开设电话表决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9-258-258,010-57835512)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 本基金管理人也可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基金管理 人将以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将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基金管理人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提问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及预留手机号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电话表 决过程将被全程录音。 电话表决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 17:00 止(表决时间以 系统记录的电话接通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进行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 通。5、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1五、、本计次票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表决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 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 果。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1)表纸决质票投填票写效完力整确清定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 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 入出2具)书如面表意决见票的上基的金表份决额意持见有未人选所、多代选表或的无基法金辨份认额、总表数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 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 其所代3)表如的表基决金票份上额的计签入字参或加盖本章次部基分金填份写额不持完有整人、不大清会晰表的决,的或基未金能份提额供总有数效。证明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 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2)短信投票效力确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未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的,表决短信里未提 供身份证件号码、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视为无效表决,无 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若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发 送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的一种,表决短信里仅提供身份证件 号码,但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选择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 “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电话表决效力确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且 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但 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 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与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不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无法核实 其身份或表决时间超出截止时间的,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质表决票、重复提交短信投票、重复进行电话投票,或同 时进行纸质投票、短信投票、电话投票的,若不同投票方式的表决票的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 为同一1)表送决达票时;间表不决是意同见一相天异的时,,以按最如后下送原达则的处有理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 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质表决票重复投票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短信表决通道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 在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成功的表决短信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话表决通道重复进行电话表决的,以基金管理人在 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有效的电话表决为准; 同时进行纸质投票、短信投票、电话投票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 表决2票)视送为达被时撤间回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 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 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但计入有效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3有)人送大达会时表间决按的如基下金原份则额确总定数:专。人送达纸质表决票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 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质表决票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短信投票时间以 系统记录的短信接收时间为准;电话投票时间以系统记录的电话接通时间为准。 1六、、本决人议直生接效出条具件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过;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 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 开,根据《基金法》及《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 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 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 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 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1八、、召本集次人大:会国寿相关安保机基构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11、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于焕 联系人电话:010-50850723 传真:010-50850777 电子邮件:service@gsfunds.com.cn 网址:www.gsfunds.com.cn 2邮、基政编金码托管:10人00:3中3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公见证证机律师构事:北务京所市:方上圆海公市通证处力律师事务所 九1、、请重基要金提份示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 人如有3、任根何据疑基问金,合可同致的电约本定基,金本管次理召人开客份户额服持务有电人话大4会00的9-费2用58(-公25证8咨费询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 基金4财、产关支于付本,次具议体案金的额说将明在见届附时件的四份《额关持于有终人止大国会寿决安议保生研效究公精告选中混说合明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5、本关事公告项的的有说关明》内。容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考虑到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及程序详见《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国寿安保基金20管24理年有9限月公9日司 附件二: 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说、明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有人必须选择一 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 日所2登、记表的决基票金填份写额完为整准清)晰的,表所决提意供见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 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 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 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 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 为无效3、表同决一票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 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 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4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 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 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说明 1一、、国声寿明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正常运作,考 虑到本基金的运作情况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 国寿安2、《保关研于究终精止选国混寿合安型保证研券究投精资选基混金合基型金证合券同投有资关基事金项基的金议案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提 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存在无3、法本获次得基基金金份份额额持持有有人人大大会会决表议决自通表过决的通可过能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 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 对本4基、金自的基价金值份或额投持资有者人的大收会益决做议出生实效质公性告判之断日或起保两证个。工作日后,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届时,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等业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1、、进终入止清本算基程金序基之金前合的同基的金方运案作要点 在通过《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进入清算程序之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 式进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详见 管理人2、基届时金发财产布的清算相关公告。 (1)《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 以及中3、基国证金财监产会指清算定程的序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4、7)基对金基财金产剩清余算财的产期进限行为分6配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 现的5,、清清算算期费限用相是应指顺基延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6、金依财据产基清金算财小产组清优算先的从分基配金方财案产,将中基支金付财。法产律清法算规后或的监全管部机剩构余另资有产规扣定除的基,金从财其产规清定算。 费用、7、交基纳金所财欠产税清款算并报清告偿经基具金有债证务券后、,期按货基相金关份业额务持资有格人的持会有计的师基事金务份所额审比计例并进由行律分师配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1三、、法本律基层金面基不金存合在同障终碍止的可行性 (1)《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 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 (2)《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须经特别 决议通过。 在1)同会时议符召合集以人下按《条基件金时合,通同讯》约开定会公的布方会式议视通为知有后效,: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 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表3决)意本见人;直基接金出托具管表人决经意通见知或不授参权加他收人取代表表决出意具见表的决,不意影见响的表,基决金效份力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 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4)见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 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第 八十六条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2、准此备,本工基作金有终序止进《基行金合同》符合《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保障本基金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筹备本基 金基金持有人大会事宜,并与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进行了沟通,制定了客户通过通讯方式参 与持有人大会的方式方法,保证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进行。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 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 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 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因此,终止《基金合 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1四、、议本案基被金基基金金份合额同持终有止人的大主会要否风决险的及风预险备措施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 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 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 见,对《基金合同》终止的方案和程序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 下,预2、留持出有足人够集的中时赎间回,基以金做份二额次的召流开动或性推风迟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发布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 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