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6-22
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银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 年6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办理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994,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995)的申购、赎回业务,可在浙商银行办 理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3834)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上 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 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 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网站:https://fi.cmbchina.com/home; (二)浙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7; 浙商银行网站:www.czbank.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