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关于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0-03-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
告
根据《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中证
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7992,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7993)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
者可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申万宏源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申万宏源证券网站:www.swhysc.com;
(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网站:www.hysec.com;
(三)华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华福证券网站:www.hfzq.com.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