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4-08
鹏华稳利短债C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04 月 08 日起,本公司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 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7000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 007001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3 007515 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4 007956 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5 160602 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6 160608 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7 160621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LOF) 8 006057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LOF) 9 004498 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004499 鹏华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007309 鹏华 9-10 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2 007321 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160618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4 160622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fund.sinosig.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或 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