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9-27
财通资管鸿福短债C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 10月8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财通证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915,C类: 007916)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认、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 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财通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认、申购费 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处 于封闭期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起适用申购费率优惠活 动。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财通证券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 办理的流程以财通证券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 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财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财通证券办理上述认、申购等基金投资事务的,具体办 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财通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 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财通证券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 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cn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 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